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渭南师范学院附属医院挂号室、收费处工作制度

日期:2016-01-17来源: 作者:关注:

   渭南师范学院附属医院挂号室、收费处工作制度

1、门诊病员,应先挂号后诊病(危重抢救例外)。

2、挂号室分科挂号,开诊前即应挂号。

3、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,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职业、籍贯、住址、就诊日期。复诊病员要提供就诊病历。

4、办理门诊病员收费和住院病员预交金收取工作。

5、收费人员工作必须认真负责、态度和蔼、语言文明,耐心解释,不刁难,不推诿病人。准确掌握有关收费标准,努力提高效率,缩短病员等待时间。

6、收费人员在收到病人交付现金时,要唱收、唱付,当面点清。填写门诊收据,必须做到姓名相符、项目真实、金额准确、日期一致、字迹清晰。

7、严格执行医保查证手续和有关比例收费规定,做到姓名、项目、金额相符,防止张冠李戴,错帐漏帐。

8、收费人员应在每天规定时间内办理结帐,核对所开收据与所收现金是否相符。将所收现金交出纳核收,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结算上交,不得拖延积压,不准挪用公款。

9、各种收据必须按日期、编号顺序使用,不得中断或间断。凡写错作废的收据,必须将原正副联粘贴在字根上,并写明注销的原因。

10、收费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,严禁室内会客,不准由他人代替收费、填写收据,否则追查处理。

11、提高警惕、注意安全,非本室人员,未经许可不得入内。努力完成各项收费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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